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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里氏8级特大地震,给灾区人们造成沉重伤害,灾区少年儿童的心灵也遭受严重创伤。灾难过去一年后,他们的生活怎样?他们的家乡建设怎样?他们依然那么痛苦吗?他们是否已从可怕的阴影里走了出来?他们对心理安慰、心理疏导的需求状况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课题组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县和绵阳市北川县进行了为时10天的调查。
本次问卷调查在4所初中和小学进行,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6分,回收率为98%,有效率98%。其中,男生占54.1%,女生占45.9%;年龄在3-6岁的占0.5%,6-9岁占5.6%,9-14岁占93.9%;父母职业是务农的占43.6%,国企工人占5.6%,进城打工的占44.1%,公务员占3.6%,教师占1.0%,医生占2.1%。在北川县擂鼓镇中心小学进行了21个孩子的个案访谈。访谈对象为3-5年级的学生,其中,男生10人,女生11人。
通过对问卷和个案进行分析,本研究提炼出灾后少年儿童心理表现的共性特征,从少年儿童心理支持及干预的必要性、年龄阶段性及持续性等几个方面探索心理支持与信心建设的积极方法,对于指导少年儿童克服灾后不良心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信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问卷和个案分析研究,发现灾区少年儿童心理障碍概括起来有四种表现。
1.创伤后应激障碍
创伤后应激障碍是指在遭受强烈的或者灾难性精神创伤事件之后,数月至半年内出现的精神障碍。表现为创伤性体验反复重现、面临类似灾难境遇可感到痛苦和对创伤性经历的选择性遗忘。这是地震等严重自然灾难之后,最容易出现的心理障碍,尤其是对于精神打击比较大的少儿,比如失去母亲的孩子、失去双亲的幼儿、目睹亲人惨死画面的孩子,在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在头脑中反复经历那些创伤性的画面,对于和创伤有关的信息反应剧烈,睡眠、食欲、生活都会被挥之不去的灾难性画面和经历搅乱,少儿表现为恐惧、痛苦无助、思维迟钝、社交减少、缺乏自信。本次调查中,对于“是否是一直害怕将来还会发生灾变,或对其他所有事物表现出恐惧的反应”,选择“是”的占 41.8%,选择“否”的占58.2%。可见,灾区少年儿童对灾难的恐惧及应激状态较严重。
2.对恐怖的回避性和退缩性反应
恐怖性神经症(phobia)是一种灾难过后,对于那些本不该恐怖的事物、场景、话语等外界信息表现出的恐怖反应,不仅内心有恐怖的体验,而且躯体上会有明显的紧张、出汗、颤抖等恐怖状态反应,甚至会因此发生一些退缩和逃避行为,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表现为尽量避免对地震灾难进行谈论、回忆或者感觉和体验,情绪上表现为自我压抑,甚至是麻木发呆,以此方式来保护自己,疏远周围的人和事物,对平时非常感兴趣的事物及活动失去了兴趣,不愿意接受心理辅导。调查结果显示,对“是不是不愿回忆地震情形”,回答“是”的占51.8%,“否”的占 48.2%,可见,大多数孩子不愿意回忆危机时刻及自己的经历。
3.持续应激状态
这种心理障碍的主要特征是人的生理反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整个身体反应始终处在应激状况,包括神经系统持续不断地对危险保持着紧张状态,始终处于恐惧、焦虑不安的状态,又被称作焦虑性神经症(anxiety disorder),分为突发性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障碍两种。表现在生活和学习中就是不能够专心做事情,非常浮躁,总担心灾难的再次来临,夜间难于入睡或者整夜无法入睡等睡眠问题。在调查中,对于“你是否出现过注意力不集中、上课不专心等学习困难的现象”,回答“是”的占 45.3%,“否”的占54.7%,说明近半数少年儿童出现了因恐惧及焦虑而导致的精力难以集中、感知能力下降等现象。对于“你是否出现过没食欲、头痛、呼吸困难或不明原因的身体痒痛等身体不适现象”,回答一次没有的占57.9%,有过的占39%,经常有的占3.1%。可见,由于孩子对地震的恐惧及其他心理障碍,导致出现不同程度的生理性不适。
4.强迫性神经症
强迫性神经症包括思维强迫和行为强迫两种,突出表现为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同时存在,造成自我内部分离、对立的精神痛苦。症状包括脑子里总是无法控制地浮现出悲痛的思想或灾难发生时的景象,或者总是梦见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对于少年儿童来说,表现为恐惧、忧郁、无助、定向不良,睡眠不好,常常陷入自责、自悔状态中。在本次调查中,对“你是否做过噩梦”,回答“一次也没有”的占63.3%,“比较少”的占28%,“做得较多”的占6.1%,“经常做”的占2.6%;对“地震过后是否出现过难以入睡或入睡后易醒的情况”,回答“没有”的占56.7%,“偶尔有”的占 33.5 %,“较多”的占6.2 %,“经常”的占3.6%;对“地震过后在未睡眠时,是否在脑海中出现过地震的情景”,回答“是”的占43.4 %,“否”的占56.6%;对“你是否出现过不愿独立入睡、坚持和家人同睡的现象”,回答“一次没有”的占63.1%,“有过”的占 31.8% ,“经常”的占5.1%。可见,许多孩子出现睡眠障碍如入睡难、易醒、多梦、噩梦等情形。在回答“你认为自己能从这场灾难的阴影中摆脱出来吗”时,79.6%的人选择了“绝对可以”,选择“有点困难”的占 14.8%,困难的占1.0%,比较困难的占2.0%,非常困难的占2.6%。可以看出,有20.4%的少儿经过这次灾难后对自己克服困难缺乏信心。
地震灾害对儿童的伤害、尤其是对年龄小的孩子所造成的伤害,比成年人要大的多。儿童阅历浅,社会经验少;耐挫力、心理调节能力、适应力等都比成人差;对死亡和生命意义的理解极不成熟;他们遭受的严重心理创伤会在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这个伤害是剧烈的,突然的,甚至是长久的。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差别的,儿童在灾害面前的表现也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反应强烈,有的则看似平静。本次调查问卷显示,有51%的儿童不愿回忆起当时地震的情形。地震过后有43.4%的儿童经常在未睡眠时脑海中出现地震的情景。有41.8%的儿童一年多来一直害怕还会发生灾难,或对其他所有事物都表现出极度恐惧。有45.3%的儿童灾后经常出现注意力不能集中、上课不专心等学习困难的现象,有31.8%的儿童出现不愿独立入睡、坚持和家人同睡的现象,有26.1%的儿童有“上天怎么对我这么不公平”的感觉,有22.9%的儿童一年来总是闷闷不乐,许多事都不想参加、不想做,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悲观。上述数字说明,地震对受灾的儿童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影响。他们在地震期间和震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会很关心自己基本的生存问题,如环境是否安全、健康是否有保障等;同时会担心与自己关系亲密的父母、亲戚、同学、老师等,会表现出惊慌、无助、逃避、退化、恐惧等一系列行为。因此,灾后心理支持及干预是非常必要的。
心理干预或称危机干预,是指在遇到灾难事故时对当事人进行的一系列心理疏导活动,帮助其处理迫在眉睫的问题,使之尽快摆脱困难,恢复心理平衡,从而安全地渡过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1.凡是经历灾难的人都会或多或少的留下心灵创伤,少年儿童尤为明显,有30%的人无法自我疏导,必须借助外力干预
灾难事故是突发的,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灾害,都使许多人要目睹死亡及毁灭,会给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危害程度深。当事人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遭受打击,短时间内会产生一种应激状态,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当事人往往容易产生绝望、无助、抑郁等心态,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理论上说,卷入灾难事件的所有人都会留下心理阴影,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轻重。有研究表明,在特大灾害后,约占70%的当事人可以在没有专业人员帮助的情况下自己愈合其心理创伤;另外30%的当事人则或多或少会由此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在日后表现出如焦虑、抑郁、躯体障碍、进食障碍、睡眠障碍、酒依赖和药物依赖等。
2.灾难事件后,少年儿童没有表达心情的机会,残留的恐惧越来越深,必须借助外在心理干预实现较好的宣泄
地震造成房屋损毁,人员伤亡,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健康,使人产生恐惧、焦虑、愤怒等反应。儿童比成人更为脆弱,尤其是有的幼儿园和学校只有为数不多的幸存者,孩子们眼睁睁地看着同学在自己眼前死亡,甚至在尸体堆中等待救援。这种经历将严重影响孩子的心理。
对于未成年人,灾难的阴霾不仅损害了他们的身体,更束缚和压抑了他们的心理。由于对灾难事件无法进行完整的言语表达,也没有机会给予表达,形成的心理创伤可能更严重些,更需要我们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幸存儿童最大限度地面对和经历痛苦过程,尽快完成善后事宜。
3.由于少年儿童的自我排遣能力欠缺,灾难阴影会长时间的影响正常的心理状况,必须给予专业的心理疏导和干预
一般说来,大范围且严重的心理危机多出现在突发性灾难之后,因此,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就成了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心理治疗工作者及时有效的沟通,对孩子心灵的抚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调查显示,灾后约有32%的同学急切渴望心理专家的帮助。在部分有心理问题的同学中有37.8%接受过所在学校、社区等提供的心理辅导,有54.7%的同学经过心理辅导后对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帮助很大。
由此看来,对儿童进行及时的心理干预是非常必要的,应积极对待并正视这个问题。
对于心理极易遭受创伤的少年儿童群体,不但应及时进行心理干预,还应注意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时分年龄区别对待。
1.5岁以下的群体
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心理结构尚未发育完全,感性认知处于初级阶段,理性认知尚未发展,对经历的灾难事件内心是不确定的,没有发自内心的自我认识,他们不懂得地震及其带来的结果的真实含义,对失去家园和失去亲人不懂得害怕,对于死亡还没有认识,他们的感受多来自大人的情绪,他们对于灾难的惊恐基本来自家长、幼儿园老师或其他年长的人,这些人的言谈举止、喜怒哀乐直接影响孩子们的情绪。因此,对于这个年龄段儿童的心理干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父母应保持乐观的情绪,因为父母是这一群体的直接抚育者,父母应在孩子面前保持微笑,遇事不惊,对发生的事件做出尽量愉快的解释;第二,父母应多鼓励周围接触的亲属和其他年长的人用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为孩子顺利渡过特殊心理时刻优化环境,尽快让孩子回到正常生活中。
2.5-9岁群体
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感性认知已逐渐成熟,理性认知也正在形成,随着知识的积累,他们懂得地震及其他的自然灾害的形成及带来的危害,更有大部分孩子理解死亡的意义,但处于似懂非懂的状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缺少心理防御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而灾难留给他们的印象又容易和已有的知识储备结合,从而放大灾难的恐怖,延长恐惧心理持续时间。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孩子尽管没见到地震灾后的惨状,但在听过大人描述后,再加上自己的想象,描述得更加恐怖,而且自己心里非常害怕。对于这个群体,心理危机干预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尽量不让他们亲眼目睹或通过媒体看到伤员、尸体、废墟等惨痛场景,把他们转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给他们食物和温暖,把他们送往幼儿园或学校,让他们回到孩子的世界。第二,进行创伤处理,用做游戏的方式让孩子们讲出自己的经历,帮助他们慢慢理解遭遇的不幸。在这一环节中,学校和家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学校应将引领孩子们走出灾难阴影作为工作的近期目标,与家庭、社会结合,可以改变教学内容,在体育活动等娱乐健体的科目上多投入,使孩子们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活动,逐渐忘却痛苦的回忆。第三,对这一群体的孩子进行行为分析发现问题,通过专门的心理医生给予治疗。
3.9-14岁群体
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感性认知已基本成熟,理性认知也达到较高水平,基本具备了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将自己掌握的知识与现实结合,心理已基本成熟,具备心理的自我疏导能力,但是突如其来的灾难可能会导致其价值观、信心系统减弱。因此,对这个群体,在心理干预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尽量不让他们看到血腥场面,用正面信息缓解其心理危机。第二,鼓励他们帮助小孩子、帮助弱者,找回自信,并在不断帮助他人中寻找快乐。第三,发挥自我疏导能力,做自我创伤干预,或采取分组的方式,集体交谈,倾诉宣泄,分享恐惧,或自我对话,自我诊断,寻找危机,暴露悲伤。这些方法有利于不良心理的疏导。第四,学校和社会应经常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引导他们超越往昔伤痛,让他们看到生活中还有更加美好灿烂的东西。
汶川大地震灾害,给少儿留下的心理创伤是深重的、长期的。启动持续性的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心理状态和正常生活,尽可能减少因地震带来的后遗症,迫在眉睫且任重道远。
1.从历史性重大灾害事件中,理解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持续性的意义
唐山大地震20年后,一批心理卫生工作者对当年的受灾人员进行心理调查,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的人当时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许多人至今还没有完全摆脱地震所造成的心理阴影。国外有学者对经历过二战的人员做过调查,发现二战结束45年后,仍有近5成的人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1992年一场袭击美国佛罗里达州的飓风造成了一年后仍有20%的儿童饱受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困扰【1】。1993年美国南卡罗莱纳州的儿童在飓风灾难三年后,还有1/3的人体验到疏离感,并回避和飓风事件有关的想法和感受,其中1/4表现出烦躁愤怒的情绪,1/5表现出生理上的唤醒状态【2】。国内外的大量事实表明,灾后持续性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具有重要意义。
2.从灾后的心理状态转变中,认清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持续性的意义
灾后心理状态可分为三个状态:一是应激阶段,包括灾难发生和之后很短时间,此时心理问题尚不明显;二是灾后阶段,一般是从灾后几天到几周内,基本生存问题解决后,人们会关注自己的境遇,如果没有及时的心理干预,人们很快就会有强烈的失落感,导致焦虑、抑郁与绝望;三是恢复和重建阶段,可能需要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时间。这是一个关键时期,必须长时间、持续性地进行心理干预,保证其不产生心理疾病。
3.从专家学者的解析中,看清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持续性的意义
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时勘研究员表示,根据国外的大量研究,灾难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创伤,通常不会马上表现出来,潜伏期可能长达几个月或更长,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最后会成为一种疾病。中科院张雨青博士提出灾区最需要心理援助的三类高危人群:第一是孩子,第二类是老人和高龄夫妻,第三类是救助人员。心理专家指出,在唐山地震后20到30年,幸存者仍有大量的精神障碍问题。所以中国心理学会会长张侃提出,这次汶川大地震的心理干预要坚持20年。从许多心理专家的意见中看出,灾后必须实行持续性的心理支持及干预。
4.从人的身心健康及发展角度,强化心理支持及干预持续性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经历灾难事件的所有人都会留下心理阴影,受灾人群、救灾人员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悲痛、恐惧、绝望等不良情绪反应,出现闯入、闪回等急性应激障碍,不断回忆当时最恐怖的片断、做噩梦、工作效率降低、人际交往出现问题。这种情况持续一个月以上不能消除,就会进入后应激障碍期,有时可能达到1年以上甚至伴随终生。相对而言,地震等灾难事件对少儿造成的心理创伤更为严重,今后出现强恐惧症、焦虑症等各种心理问题的概率较高,更需要对其进行及时的长期有效的心理干预。由于每个少儿的成长环境、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及受灾情况不同,对每个孩子的心理救助不太一样,轻的每周有两到三次干预,可能一两周就结束了,严重的话,要进行心理重建,这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全社会应重视大灾之后少年儿童心理支持与干预工作,要整合各方资源,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抓好灾后少儿心理持续性干预的实践,为灾区少年儿童信心重建做出努力。
1.加强学校心理治疗师队伍建设,坚守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的主阵地
少儿正值学知识长身体的重要时期,他们在校时间较长。学校老师一方面传播文化知识,另一方面具有对少儿实施心理治疗的多种优势。汶川地震灾区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从干预主体上看,重点应放在教师队伍的心理危机干预技术技能的培训上。由各校选调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科教师,成立本校兼职教师少儿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并接受有关心理危机干预基础理论培训和学科实践操作培训,积极提高心理治疗水平。由一批训练有素的教师直面自己的学生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才可能保证灾后少儿心理危机干预有效持久。
2.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建站(室),构建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的防护网
当前,在校外建立心理援助站(室),无疑会帮助家庭、学校、社会做好心理支持及干预工作。要大力整合社会资源,筹集资金招揽人才,规划建立较多的心理援助站(室),可以广泛募集具有一定心理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坚持不懈的为心理疾患者提供服务,通过一定的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和人才保障,努力构建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的防护网。
3.采取有针对性的特殊方法,对少年儿童进行心理干预
灾难发生后,儿童对灾难会有特殊的心理反应,父母或救助人员需要以特殊的方法应对儿童的灾后心理反应。
(1)主动倾听,共情关注,心理支持。让受灾儿童宣泄由灾难引起的抑郁、焦虑等负性情绪,而不是压抑、回避。帮助当事儿童理解目前的境遇,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某些痛苦体验别人也曾经或正在遭受,自己并非孤独地面对这些不幸。
(2)提供机会,鼓励疏泄,促进言语表述内心感受。允许他们发泄不稳定的情绪,教孩子放松技术,鼓励孩子进行身体活动。
(3)建立希望,保持乐观的态度和心境,树立自信。处理孩子的情绪问题、为孩子的情绪进行支持、调节孩子关于灾难的一些歪曲的认知和不合理的信念。教受灾儿童学习一些简单的行为技能来调整自己的状态,并设计一系列要达到的行为目标,通过循序渐进的学习和矫正,使孩子们的行为逐渐正常化。
(4)鼓励儿童积极参与有关的社交活动。多和儿童沟通交流,还可以通过和孩子们一起进行活动、画画、讨论等,使他们尽快平静下来。与孩子建立情感的联结,让儿童们通过分享和沟通,获得彼此之间的情感支持,增强他们的心理力量和生活信心。
(5)注意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多与儿童的家人、亲友接触联系,减少儿童的孤独和心理隔离。对于失去父母的孩子要给予更多的关照,帮助孩子处理由于亲人死亡带来的哀伤,并积极寻找孩子的亲人,和孩子及其幸存的家人制定行动计划,面对未来的生活。
(6)必要时辅以行为、药物疗法。物质废墟上的心灵重建,是一条艰巨而漫长的道路。唯有以更为坚实而细致的努力,才有可能使儿童精神得以舒缓,并逐渐恢复到原来的生活状态。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经历灾害事件虽然是不幸的,但通过接受心理援助会帮助他们重新探索自我,发现自己的潜能,认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让他们在磨练中变得成熟和坚强,积极地投入新的生活。
4.各级政府建章立制抓落实,坚实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体系的支撑
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工作仅仅依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力量是不够的,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必须有各级政府建章立制做坚实有力的支撑。
(1)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发挥家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利用传统和现代的宣传手段,加强对人民群众进行少儿心理支持及干预意义的宣传与指导,让少儿家长或监护人深刻认识心理支持及干预的重要性。少儿除上学外,大部分时间是与家长或监护人在一起,少儿心理异常反应极易被发现,这正是家庭实施心理救助的有利时机。因此,作为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应注重学习心理治疗的一些技能技巧,重视并更多的关心关注少儿的言行,以便及时进行心理援助或求助。
(2)国家要培养大批心理专业人才,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目前全国仅有精神科医生不到15000名,其中掌握危机干预专业知识的不足1/3。相对于我国平均每年2亿以上受到各种危机事件影响的人群,能直接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一方面国家要有计划地培养大批心理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鼓励民间团体参与心理援助。我国有非常广泛的群众组织,从共青团、工会、妇联到学校的辅导员等等,这些人经过专业培训,是一支强大的后备军。
(3)政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意识。政府必须把心理干预作为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救助保障体系中,增加心理救助内容。要加大宣传,让公众明白灾难事件处理不好就会付出严重代价,影响工作、生活和学习,而且要让人们知道心理干预工作能够促进灾后的重建。
(4)国家应加强立法,各级政府应建章立制,尽快提供法规和政策上的有力保证。为了保障公民权益,使公民在遇到灾难、遭受痛苦时能获得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应尽快为心理干预立法,出台《精神卫生法》,并就心理干预的实施机构、资金来源等做出明确规定。总之,必须把心理救援工作通过立法途径纳入政府救灾计划,建立健全灾后精神卫生救援制度,才能保障问题的切实解决。
注释:
【1】La Greca et al.,1996.Symptoms of posttraumatic stress in children after Hurricane Andrew:A prospective study. Journal of Consuting& Clinical Psychology,64,712-723.
【2】Garrison et al.,1995.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in adolescents after Hurricane Andrew.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Child & Adolescent Psychiatry,34,1193-1201.
注:摘编自济南市青少年研究所徐胜男主持的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规划课题“灾后少年儿童心理支持及信心重建途径的研究”(课题编号:2008GH173)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任朝霞、李燕、吴法、赵欣)。
摘编:赵 霞
责编:杨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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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与少先队工作研究报告(10):灾后少年儿童心理支持及信心重建途径的研究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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