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启动的辽宁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活动是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省少工委青少年工作的成功案例。该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切实解决特殊少年儿童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问题,努力营造特殊少年儿童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使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快乐起来。
活动把“全面覆盖、全程关爱”作为目标,采取了从上至下,省、市、县、校共同进行的方式,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关注心理情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开展关爱活动。活动将学校教育延伸至家庭和社会,拓宽多种渠道,活动时间长、范围广、层面多。该活动中的“少年儿童特殊群体”包括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城市流动少年儿童、家庭困难子女(零就业家庭、棚户区家庭)和孤残儿童四类。专门针对弱势群体的活动,在团辽宁省委青少年工作的历史上是首次,这项活动的经验为今后开展青少年活动提供了借鉴。
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为重点人群的特殊少年儿童如何快乐成长,已成为转型时期的严重社会问题。帮助他们快乐成长,妥善解决他们的教育、管理问题,关注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将对缓解社会矛盾、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报告对辽宁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与创新,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佐证,对今后少年儿童活动提供借鉴。
一、活动前期工作
1.调查研究
2007年初,团省委、省少工委深入基层摸底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农民工学校和农村小学,召开少先队辅导员座谈会,与特殊少年儿童群体面对面交谈,对特殊少年儿童的现状进行调研,发现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共有农民工子女151196名,农村留守儿童71051名,城市流动儿童80145名。调查中发现,他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心理失衡、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安全失保、道德滑坡。
调查还抽取了沈阳、鞍山、本溪、朝阳、铁岭、阜新、营口盖州慈爱孤儿村及辽宁省孤儿学校等7个孤、弃儿比较集中的儿童福利院及孤儿学校,发放问卷220份,并访谈5个抽样点,举办3次座谈会。其中,回收有效问卷173份,女生56人,占32.37%,男生117人,占67.63%;小学生114人,占65.9%,初中以上59人,占34.1%;父母双亡孤儿106人,占61.27%,被遗弃孤儿44人,占25.43%,父母进监狱孤儿17人,占9.8%。孤儿易产生被抛弃、不公平、倒霉、仇视等情感。在问卷的颜色选项上,选择蓝色的孩子有91人,占52.6%,选择黑色的72人,占41.62%,选择红色的55人,占31.79%,选择绿色的49人,占28.32%,选择紫色的46人,占26.59%。说明孤儿群体中有较多的抑郁情绪和仇恨心理。蓝色是淡淡的忧郁,黑色是较深的抑郁,红色是比较强的愤怒,绿色是生命的象征,紫色则兼有愤怒、忧郁和神秘。在被遗弃的孩子中,选择黑色的占51.16%,超过其他孤儿,也说明了被遗弃孤儿受到的巨大伤害及他们较深的抑郁状态。
在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后,团辽宁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特殊少年儿童快乐成长计划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的特点,通过活动让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为弱势群体的成长提供更广阔的平台,提供更多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度过快乐、和谐的童年生活。
2.建立机制
为保障活动顺利推进,成立了辽宁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总工会、团省委、少工委、妇联、省委宣传部、教育厅、财政厅、文化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手拉手活动、爱心超市、接力助学行动、创建快乐成长工作站;工会负责开设工作窗口,做好外来务工、特困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妇联完善代理哥哥姐姐及代理家长等各项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聘请志愿辅导员;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免学费、课本费、补生活费的政策,扶助特殊少年儿童群体顺利完成学业;财政部门要将快乐成长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给予经费保障;公安部门、共青团、教育部门要定期统计、汇总、通报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分布情况,建立相应的学生管理档案;宣传、文化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不定期地出版文化作品;民政、残联要积极开展认养、收养工作,创办社区福利机构,开办孤残学校、康复中心、弱智儿童培训班等;卫生部门要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免费体检,提供心理与生理等方面问题的义务咨询和服务。
各市县也成立配套领导机构。全省各地的领导机构多数由党委或政府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形式上形成了横向由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牵头抓,群团组织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纵向是省、市、区、校四级共同活动的工作态势。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群团组织共同联动,团队组织具体实施,宣传、教育、文化、财政部门紧密配合的高效、畅通、快捷的领导体系。
3.扩大宣传
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辽宁电视台共同制作了30秒公益广告,分时段、有重点地在辽宁电视台新闻、生活频道及辽宁教育电视台及各市、县电视台播出,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关注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舆论氛围。团省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市联络员工作例会,各县(区)团队组织每月召开联络员工作碰头会。省少工委还以快乐成长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创办了《工作简报》,加强各地工作交流,加强对各地实施快乐成长计划工作的指导。
4.整合社会资源
少年儿童工作是共青团的工作,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重要工作。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任务,就是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促进少年儿童特别是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全面发展【1】。活动以学校为阵地开展进行,重点放在有农民工子女的学校。
活动中团省委发挥协调能力,充分运用社会资源服务快乐成长计划活动。团省委、省少工委协调中国铁通辽宁分公司捐赠2000部“亲情电话”及价值200万元的电话卡,惠及特殊少年儿童6万名;与“杨悦教育”签订1050万元学习用品的合作协议,每年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提供240个免费英语培训名额,惠及特殊少年儿童5万名;联合省邮政局、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开展了“xx,我想对您说”书信文化活动,12820名农民工子女参加了活动,并有48封农民工子女的信件收入《我想对您说》书信作品精选集。团省委集中协调14万元图书免费援建快乐成长工作站;省、市、县(区)分别设立快乐成长基金,金额总计达到276.3万,直接惠及农民工子女2752人。全省免费开放了26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6个博物馆、128个图书馆,同时有76个青少年宫免费向农民工子女开放,惠及农民工子女10511人。
沈阳市开展闽南商会、温州商会直接牵手农民工子女活动,共募集资金120余万元,其中的60余万元为2000名特殊少年儿童每人提供300元资助;丹东市举办了大型慈善晚会,动员青联、青企协及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快乐成长计划;锦州市联手青年文明号开展“真情暖童心,帮扶促和谐”——手拉手结对帮扶;阜新市三沟酒业为全市近100个快乐成长工作站各补贴2000元,直接用于快乐成长工作站的建设。
二、规范活动标识与内容
1.设计活动标识
团省委设计了活动标识,制作快乐成长工作站的标牌,全省各地快乐成长工作站挂有统一标牌。为便于基层单位的工作,印发《快乐成长计划材料汇编》全面部署快乐成长计划的各项工作,印发《工作日志》要求工作站记录工作内容。创作《快乐成长》歌曲,让少年儿童了解活动的内容。这些细致的工作提高了活动的知名度与信誉度,为保障长久开展活动做了准备与铺垫。
2.规范活动内容
(1)设立快乐成长工作站。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所在学校要创建快乐成长工作站,由少先队组织具体实施。工作站的工作内容是部署、实施本学校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组织开展接力助学活动、爱心“1+3”手拉手互助活动、真情传输活动,实施“阳光少年”培训,切实解决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学习生活、兴趣爱好、心理情感等方面呈现的突出问题。
快乐成长工作站要做到“七有”。即有“爱的小屋”咨询室(心理咨询室)、“悄悄话”信箱(心理话信箱)、免费“亲情热线”、电脑、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档案、快乐成长计划工作日志、快乐成长工作站制度。
快乐成长工作站由县(区)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管理。快乐成长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由少先队大队长担任,负责快乐成长工作站的日常协调工作;设工作联络员一名,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担任,负责本校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档案建设和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统计库数据的录入工作,整合社会资源,指导全校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快乐成长计划。快乐成长工作站站长、联络员要认真填写《快乐成长计划工作日志》,随时上报、宣传本站开展快乐成长计划工作的信息,并于每月月末以邮件的形式向县(区)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汇报本月工作情况。快乐成长工作站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组织中队辅导员定期召开碰头会,定期研究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快乐成长工作站实行挂牌制度。牌匾要严格按照标准制作,悬挂在工作站门前醒目位置。
(2)开展接力助学活动。广泛动员青联、学联、青企协、团队干部、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各界人士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生活、学习提供帮助。倡导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退休老教师等不定期的与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开展免费家教及学习交流活动。通过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快乐成长助学基金,实施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对典型个案进行奖励与资助。
(3)爱心“1+3”手拉手互助活动:
——活动目标。一是利用三年的时间,使全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与少先队队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小队集体的手拉手结对覆盖率达到100%。二是不断提高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学习成绩,培养兴趣爱好,解决心理困惑和生活失助问题,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让特殊少年儿童群体能够自信自强地健康成长。三是组织引导更多的少先队员参加爱心“1+3”手拉手互助活动,养成助人为乐、团结协作的良好品质,引导全省少先队员争做“三有三为”好少年。
——活动内容。一是制定一份爱心计划。二是结交一个手拉手小伙伴。三是互写一封手拉手联谊信。四是为手拉手伙伴送一份自制礼物。五是同过一次手拉手主题队会。
(4)开展“阳光少年”培训。省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面向全省6至16周岁的特殊少年儿童发放辽宁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阳光卡”(简称“阳光卡”)。少年儿童可持“阳光卡”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免费参观,到图书馆免费阅览,可分批参加各级青少年宫的免费培训,参加“社区爱心课堂”、假日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省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协调社会资源,与“杨悦教育”联手每年为部分特殊群体的少年儿童进行免费的外语培训,沈阳博奥教育对持“阳光卡”的特殊群体少年儿童可进行免费心理咨询。各市、县(区)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也充分整合资源,扩大本地区“阳光卡”使用范围。
(5)真情传输活动。开展书信文化活动,引导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与亲属沟通,交流心中的困惑,吐露自己的心声;开展红领巾“变废为宝”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把日常的废品及淘汰的学习、生活用品积攒起来,传递奉献爱心;结合重大节日、双休日、寒暑假,开展集中性地慰问活动,帮助特殊少年儿童群体解决生活、学习中的现实问题。聘请心理咨询师,推行“心灵日记”,开通“亲情热线”、“师长热线”,规范和使用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建立“悄悄话”信箱、“爱的小屋”咨询室,努力搭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沟通交流的平台、缓解心理压力的平台、倾听倾诉的平台、维护权益的平台、快乐成长的平台。
(6)爱心超市活动。“红领巾爱心超市”是少先队员社会富余生活物资的流通渠道。少先队员自愿通过“红领巾爱心超市”互通有无,捐赠或交流青少年文体活动用品、教材及辅导材料、书刊杂志、玩具、文具等家庭富余生活物品或废旧生活、学习用品。“红领巾爱心超市”按照少先队事业有形化方式建设,做到“五有”,即:有标识(少先队队徽)、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事宜、有物资受赠、发放、交流等情况的基础台帐、有必要的工作制度、有专门的场所或空间。
三、活动中创新
1.创建工作站
快乐工作站是活动的阵地,为保障活动的顺利持久开展提供了场所。团省委对工作站的工作内容、形式等都做了严格要求,并建起了快乐工作网站。各基层学校按照快乐成长工作站创建办法,依托学校的大队部或心理咨询室,在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建立。工作站的管理是保障活动开展的重要环节。团省委建立全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阳光少年”电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采取实名制登记原则,集信息收集、整理、登记、保存、查询、下载等功能于一身,使查询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捷准确地了解到每名特殊少年儿童的具体情况。此外,将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阳光卡”信息管理系统与“阳光少年”动态管理系统相结合,不仅节约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更为“阳光卡”的发放及使用情况反馈提供了依据。此外,各团市委、市少工委还设立了“阳光少年”电子邮箱,将其作为信息互动共享平台,使各县(市)区的团委、少工委以及快乐成长计划各赞助机构能够及时通过该电子邮箱,详细准确地了解并反馈全市每名特殊群体少年儿童接受各项“阳光少年”免费服务的最新信息,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动态互补、共享共用。
2.注重心理疏导
特殊群体的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发育的成长期,是培养心理素质塑造健康人格的黄金时期。团省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少年儿童成长的规律,研究他们的心理特点,注重从心理成长上关心他们、关爱他们。一系列活动的设计,突出从心理进行关爱,让他们从内心体会一种感动,培养其阳光心态,走出心理上正在形成或已经形成的阴暗。
注释:
【1】《张建华同志在辽宁省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注:摘编自辽宁省团校常家树主持的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规划课题“辽宁省开展特殊儿童快乐成长计划活动”(课题编号:2008GH071)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顾骁南、翟春、刘晓钟)。
摘编:赵 霞
责编:杨长征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供稿)
活动把“全面覆盖、全程关爱”作为目标,采取了从上至下,省、市、县、校共同进行的方式,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关注心理情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开展关爱活动。活动将学校教育延伸至家庭和社会,拓宽多种渠道,活动时间长、范围广、层面多。该活动中的“少年儿童特殊群体”包括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城市流动少年儿童、家庭困难子女(零就业家庭、棚户区家庭)和孤残儿童四类。专门针对弱势群体的活动,在团辽宁省委青少年工作的历史上是首次,这项活动的经验为今后开展青少年活动提供了借鉴。
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为重点人群的特殊少年儿童如何快乐成长,已成为转型时期的严重社会问题。帮助他们快乐成长,妥善解决他们的教育、管理问题,关注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将对缓解社会矛盾、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报告对辽宁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与创新,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佐证,对今后少年儿童活动提供借鉴。
一、活动前期工作
1.调查研究
2007年初,团省委、省少工委深入基层摸底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农民工学校和农村小学,召开少先队辅导员座谈会,与特殊少年儿童群体面对面交谈,对特殊少年儿童的现状进行调研,发现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共有农民工子女151196名,农村留守儿童71051名,城市流动儿童80145名。调查中发现,他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心理失衡、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安全失保、道德滑坡。
调查还抽取了沈阳、鞍山、本溪、朝阳、铁岭、阜新、营口盖州慈爱孤儿村及辽宁省孤儿学校等7个孤、弃儿比较集中的儿童福利院及孤儿学校,发放问卷220份,并访谈5个抽样点,举办3次座谈会。其中,回收有效问卷173份,女生56人,占32.37%,男生117人,占67.63%;小学生114人,占65.9%,初中以上59人,占34.1%;父母双亡孤儿106人,占61.27%,被遗弃孤儿44人,占25.43%,父母进监狱孤儿17人,占9.8%。孤儿易产生被抛弃、不公平、倒霉、仇视等情感。在问卷的颜色选项上,选择蓝色的孩子有91人,占52.6%,选择黑色的72人,占41.62%,选择红色的55人,占31.79%,选择绿色的49人,占28.32%,选择紫色的46人,占26.59%。说明孤儿群体中有较多的抑郁情绪和仇恨心理。蓝色是淡淡的忧郁,黑色是较深的抑郁,红色是比较强的愤怒,绿色是生命的象征,紫色则兼有愤怒、忧郁和神秘。在被遗弃的孩子中,选择黑色的占51.16%,超过其他孤儿,也说明了被遗弃孤儿受到的巨大伤害及他们较深的抑郁状态。
在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后,团辽宁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特殊少年儿童快乐成长计划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的特点,通过活动让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为弱势群体的成长提供更广阔的平台,提供更多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度过快乐、和谐的童年生活。
2.建立机制
为保障活动顺利推进,成立了辽宁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总工会、团省委、少工委、妇联、省委宣传部、教育厅、财政厅、文化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手拉手活动、爱心超市、接力助学行动、创建快乐成长工作站;工会负责开设工作窗口,做好外来务工、特困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妇联完善代理哥哥姐姐及代理家长等各项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聘请志愿辅导员;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免学费、课本费、补生活费的政策,扶助特殊少年儿童群体顺利完成学业;财政部门要将快乐成长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给予经费保障;公安部门、共青团、教育部门要定期统计、汇总、通报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分布情况,建立相应的学生管理档案;宣传、文化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不定期地出版文化作品;民政、残联要积极开展认养、收养工作,创办社区福利机构,开办孤残学校、康复中心、弱智儿童培训班等;卫生部门要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免费体检,提供心理与生理等方面问题的义务咨询和服务。
各市县也成立配套领导机构。全省各地的领导机构多数由党委或政府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形式上形成了横向由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牵头抓,群团组织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纵向是省、市、区、校四级共同活动的工作态势。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群团组织共同联动,团队组织具体实施,宣传、教育、文化、财政部门紧密配合的高效、畅通、快捷的领导体系。
3.扩大宣传
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辽宁电视台共同制作了30秒公益广告,分时段、有重点地在辽宁电视台新闻、生活频道及辽宁教育电视台及各市、县电视台播出,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关注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舆论氛围。团省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市联络员工作例会,各县(区)团队组织每月召开联络员工作碰头会。省少工委还以快乐成长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创办了《工作简报》,加强各地工作交流,加强对各地实施快乐成长计划工作的指导。
4.整合社会资源
少年儿童工作是共青团的工作,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重要工作。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任务,就是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促进少年儿童特别是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全面发展【1】。活动以学校为阵地开展进行,重点放在有农民工子女的学校。
活动中团省委发挥协调能力,充分运用社会资源服务快乐成长计划活动。团省委、省少工委协调中国铁通辽宁分公司捐赠2000部“亲情电话”及价值200万元的电话卡,惠及特殊少年儿童6万名;与“杨悦教育”签订1050万元学习用品的合作协议,每年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提供240个免费英语培训名额,惠及特殊少年儿童5万名;联合省邮政局、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开展了“xx,我想对您说”书信文化活动,12820名农民工子女参加了活动,并有48封农民工子女的信件收入《我想对您说》书信作品精选集。团省委集中协调14万元图书免费援建快乐成长工作站;省、市、县(区)分别设立快乐成长基金,金额总计达到276.3万,直接惠及农民工子女2752人。全省免费开放了26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6个博物馆、128个图书馆,同时有76个青少年宫免费向农民工子女开放,惠及农民工子女10511人。
沈阳市开展闽南商会、温州商会直接牵手农民工子女活动,共募集资金120余万元,其中的60余万元为2000名特殊少年儿童每人提供300元资助;丹东市举办了大型慈善晚会,动员青联、青企协及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快乐成长计划;锦州市联手青年文明号开展“真情暖童心,帮扶促和谐”——手拉手结对帮扶;阜新市三沟酒业为全市近100个快乐成长工作站各补贴2000元,直接用于快乐成长工作站的建设。
二、规范活动标识与内容
1.设计活动标识
团省委设计了活动标识,制作快乐成长工作站的标牌,全省各地快乐成长工作站挂有统一标牌。为便于基层单位的工作,印发《快乐成长计划材料汇编》全面部署快乐成长计划的各项工作,印发《工作日志》要求工作站记录工作内容。创作《快乐成长》歌曲,让少年儿童了解活动的内容。这些细致的工作提高了活动的知名度与信誉度,为保障长久开展活动做了准备与铺垫。
2.规范活动内容
(1)设立快乐成长工作站。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所在学校要创建快乐成长工作站,由少先队组织具体实施。工作站的工作内容是部署、实施本学校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组织开展接力助学活动、爱心“1+3”手拉手互助活动、真情传输活动,实施“阳光少年”培训,切实解决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学习生活、兴趣爱好、心理情感等方面呈现的突出问题。
快乐成长工作站要做到“七有”。即有“爱的小屋”咨询室(心理咨询室)、“悄悄话”信箱(心理话信箱)、免费“亲情热线”、电脑、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档案、快乐成长计划工作日志、快乐成长工作站制度。
快乐成长工作站由县(区)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管理。快乐成长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由少先队大队长担任,负责快乐成长工作站的日常协调工作;设工作联络员一名,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担任,负责本校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档案建设和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统计库数据的录入工作,整合社会资源,指导全校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快乐成长计划。快乐成长工作站站长、联络员要认真填写《快乐成长计划工作日志》,随时上报、宣传本站开展快乐成长计划工作的信息,并于每月月末以邮件的形式向县(区)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汇报本月工作情况。快乐成长工作站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组织中队辅导员定期召开碰头会,定期研究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快乐成长工作站实行挂牌制度。牌匾要严格按照标准制作,悬挂在工作站门前醒目位置。
(2)开展接力助学活动。广泛动员青联、学联、青企协、团队干部、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各界人士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生活、学习提供帮助。倡导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退休老教师等不定期的与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开展免费家教及学习交流活动。通过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快乐成长助学基金,实施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对典型个案进行奖励与资助。
(3)爱心“1+3”手拉手互助活动:
——活动目标。一是利用三年的时间,使全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与少先队队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小队集体的手拉手结对覆盖率达到100%。二是不断提高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学习成绩,培养兴趣爱好,解决心理困惑和生活失助问题,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让特殊少年儿童群体能够自信自强地健康成长。三是组织引导更多的少先队员参加爱心“1+3”手拉手互助活动,养成助人为乐、团结协作的良好品质,引导全省少先队员争做“三有三为”好少年。
——活动内容。一是制定一份爱心计划。二是结交一个手拉手小伙伴。三是互写一封手拉手联谊信。四是为手拉手伙伴送一份自制礼物。五是同过一次手拉手主题队会。
(4)开展“阳光少年”培训。省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面向全省6至16周岁的特殊少年儿童发放辽宁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阳光卡”(简称“阳光卡”)。少年儿童可持“阳光卡”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免费参观,到图书馆免费阅览,可分批参加各级青少年宫的免费培训,参加“社区爱心课堂”、假日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省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协调社会资源,与“杨悦教育”联手每年为部分特殊群体的少年儿童进行免费的外语培训,沈阳博奥教育对持“阳光卡”的特殊群体少年儿童可进行免费心理咨询。各市、县(区)快乐成长计划办公室也充分整合资源,扩大本地区“阳光卡”使用范围。
(5)真情传输活动。开展书信文化活动,引导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与亲属沟通,交流心中的困惑,吐露自己的心声;开展红领巾“变废为宝”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把日常的废品及淘汰的学习、生活用品积攒起来,传递奉献爱心;结合重大节日、双休日、寒暑假,开展集中性地慰问活动,帮助特殊少年儿童群体解决生活、学习中的现实问题。聘请心理咨询师,推行“心灵日记”,开通“亲情热线”、“师长热线”,规范和使用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建立“悄悄话”信箱、“爱的小屋”咨询室,努力搭建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沟通交流的平台、缓解心理压力的平台、倾听倾诉的平台、维护权益的平台、快乐成长的平台。
(6)爱心超市活动。“红领巾爱心超市”是少先队员社会富余生活物资的流通渠道。少先队员自愿通过“红领巾爱心超市”互通有无,捐赠或交流青少年文体活动用品、教材及辅导材料、书刊杂志、玩具、文具等家庭富余生活物品或废旧生活、学习用品。“红领巾爱心超市”按照少先队事业有形化方式建设,做到“五有”,即:有标识(少先队队徽)、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事宜、有物资受赠、发放、交流等情况的基础台帐、有必要的工作制度、有专门的场所或空间。
三、活动中创新
1.创建工作站
快乐工作站是活动的阵地,为保障活动的顺利持久开展提供了场所。团省委对工作站的工作内容、形式等都做了严格要求,并建起了快乐工作网站。各基层学校按照快乐成长工作站创建办法,依托学校的大队部或心理咨询室,在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建立。工作站的管理是保障活动开展的重要环节。团省委建立全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阳光少年”电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采取实名制登记原则,集信息收集、整理、登记、保存、查询、下载等功能于一身,使查询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捷准确地了解到每名特殊少年儿童的具体情况。此外,将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阳光卡”信息管理系统与“阳光少年”动态管理系统相结合,不仅节约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更为“阳光卡”的发放及使用情况反馈提供了依据。此外,各团市委、市少工委还设立了“阳光少年”电子邮箱,将其作为信息互动共享平台,使各县(市)区的团委、少工委以及快乐成长计划各赞助机构能够及时通过该电子邮箱,详细准确地了解并反馈全市每名特殊群体少年儿童接受各项“阳光少年”免费服务的最新信息,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动态互补、共享共用。
2.注重心理疏导
特殊群体的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发育的成长期,是培养心理素质塑造健康人格的黄金时期。团省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少年儿童成长的规律,研究他们的心理特点,注重从心理成长上关心他们、关爱他们。一系列活动的设计,突出从心理进行关爱,让他们从内心体会一种感动,培养其阳光心态,走出心理上正在形成或已经形成的阴暗。
注释:
【1】《张建华同志在辽宁省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注:摘编自辽宁省团校常家树主持的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规划课题“辽宁省开展特殊儿童快乐成长计划活动”(课题编号:2008GH071)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顾骁南、翟春、刘晓钟)。
摘编:赵 霞
责编:杨长征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