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比较研究——以广东为例
【出 处】:《中国青年研究》2013年 第3期
【摘 要】社会教育是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并存的三个基本教育形式之一。家庭是个人社会化的第一个主要单位,学校是专门为社会化目的而设立的学习机构,社会作为社会化能力的实战场是最为关键的社会化载体。三者尽管其实施主体有很大不同,但在总的教育任务与目标方面,一致性逐渐加强,各自承担的教育内容、分别实施的教育方式也逐渐在各有分工的互补性的基础上增强了支持性和融合性。但由于受历史、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目前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存在脱节现象。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着共同的教育目标、诸多的内在联系和相互无法替代的个性功能,同时也还各有某些弱势差异,需要各自发挥优势形成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