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小学生在课间做戏曲广播操。中新社记者 贺俊怡 摄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何秀超今日介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施5年来的工作情况。何秀超指出,实施5年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已经覆盖几乎每所中小学校,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目前,全国近26万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2万余名专兼职督学。
何秀超介绍,根据《教育督导条例》,2013年9月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标志着挂牌督导工作全面启动。要求为每所普通中小学配备责任督学,并将责任督学个人信息和督导事项在学校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责任督学就像“片警”一样督促、指导学校,解决了教育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成为助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是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先后出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对督导工作的内容、方法、流程和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各省、市、县完善责任督学校园巡视、听课评课、工作记录、意见反馈、督促整改等制度,教育督导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局面已经形成。
二是组织机构基本健全。教育部增加了人员编制,加强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组织领导;各省、市、县相继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划分督学责任区,基本形成了层级分明、工作协调、监管有效的工作体系。
三是督学队伍配齐配强。各地按照教育部出台的《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组建了以学校校长为主体、学科名师和教研人员为辅助,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社会人士为补充的责任督学队伍。目前,全国近26万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2万余名专兼职督学。
四是督导方式灵活多样。各地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定时督导与随时督导相结合、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相衔接、全面督导与学科督导相补充、个人督导与团队督导相配合、常规督导与信息化督导相融通的有效、多样的工作方式。
五是典型引领作用明显。2015年部署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2016年认定29个县(市、区)、2017年认定208个县(市、区),在不同区域树立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标杆。
何秀超指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推动形成了教育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现代基础教育治理体系,有效促进了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政策举措的末端落实,有效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激发了基础教育的发展活力,助推了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