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研究与实践基地”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与合作单位在自愿、合作、双赢的原则下,共同建立。
“研究与实践基地”是充分发挥地方教育机构和企业资源优势,整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多年理论与实践成果,开创全新的素质教育模式,对青少年进行体验式素质教育和现场实践的重要阵地。为规范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研究与实践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申请成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研究与实践基地”的机构或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 有固定且能满足活动实践要求的场地和相应的设备设施。
3. 有从事教育培训相关的专职人员。
4. 有相应的运营费用。
二、申批程序
1.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或企业向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提出建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研究与实践基地”的申请。
2.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考察审批。
3.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批准后,由办公室下发同意建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研究与实践基地”批复。
4. 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会领导挂牌命名。标牌按统一标准制作。
5.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将在官网(www.cycra.rog)和官方微信公众号(cycra1999) 上对批准的“研究与实践基地”进行宣传。
三、工作与合作方式
1.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与地方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为合作关系。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为批准的“研究与实践基地”提供理论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咨询,并派专家担任顾问,不参与“研究与实践基地”的具体经营。
2.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研究与实践基地”要充分发挥好基地的作用,集合本地资源优势,以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研究,为青少年提供体验式教育与实践活动。
3.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体验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开展重大活动须报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备案。
四、基地标牌有效期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授权合作机构或企业使用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研究与实践”基地标牌,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按程序重新申报授权。
五、本办法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