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面对来自社会诸多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由于企业运营缺陷以及消费者自身共享意识不够产生的“公地悲剧”,另一方面也面对来自以政府为主的社会其他方面对共享单车发展的质疑.摩族猎人群体作为其中的使用者不仅自发参与秩序的维护,而且也在尝试从多方面为共享单车更好地发展提供建议.在共享经济下,就共享单车消费来看,消费者并不是鲍曼所说的“孤独的消费者”,而是借助共享单车的规则机制被迫卷入同其他消费者以及企业、政府等的联系之中,即是“卷入的消费者”.在义务不明确或完全不存在且无物质收益的情况下,摩族猎人持续付出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参与维护活动,并形成网络时代参与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新型自治组织,展现出民间力量维系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力量.
卷入的消费者——以摩族猎人为例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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