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早在1980年代就开始努力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至今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防范制度体系。在立法渊源方面,台湾地区未成年人性侵害防范立法经过长期发展演变,至2015年修法正式以“性剥削”为法律概念范畴。在制度构造方面,可分为保护制度和安置制度两个层次。在责任归结方面,采取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模式。对台湾地区未成年人性侵害防范制度剖析,可为我国大陆地区未成年人性侵害防范的完善提供立法、参与主体和重点防范对象等方面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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