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习惯上被视为妇女地位弱势和权利缺失的表征。与此不同,文章认为当前农村婚变行为_正成为妇女婚姻主导权的表现。农村妇女的婚姻主导权既植根于婚姻权利的演化谱系,同时也是打工经济的产物。打工经济带来了妇女的经济独立、婚姻优势与观念解放,因而重构了婚姻中的权利主体、权利空间和权利合法性,进而导致其原有的以“当家权”为核心内容的婚姻权利结构的失衡和妇女权利谱系的裂变,以“退出权”为实践形态的婚姻主导权由此生成。农村妇女婚姻主导权是一种“无义务的权利”,它突破了“家庭政治”的框架,导致了家庭生活伦理内容的空洞化,并为家庭转型过程注入了一丝隐忧。
婚变:农村妇女婚姻主导权与家庭转型——关中J村离婚调查
【摘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