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关于未成年人烟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寥寥无几,且主要侧重于对公共场所之烟害防治,对于烟害之家庭防治的规定存在立法漏洞。未成年人和胎儿的健康权利不仅优先于成年人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自由,也优先于成年人在家庭的吸烟自由,同时也优先于孕妇的私生活权。应当从家庭、学校、烟草生产经营者及国家各层面进行未成年人烟害防治的立法。
相关热词搜索:[3891797]未成年人;[4059815